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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离校园贷,青春不负债! ——致学生的一封信

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0-06-09 浏览次数:2693 留言:0

远离校园贷,青春不负债!

——学生的一封信

 

亲爱的同学

你们好!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,网络贷款在学生群体中迅速发展,助长了一些学生的非理性消费行为,特别是不良网贷带来的隐患和风险,导致各种乱象滋生。“裸条”“暴力催收”“欠款跳楼”等不断上演的现实悲剧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醒和反思。在这里,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办提醒大家:远离校园贷,青春不负债!

“非法校园贷”是指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、降低贷款门槛和隐瞒实际资费标准手段,诱导学生过度消费,收取高额手续费,逾期后采取威胁、骚扰恐吓、拘禁等暴力手段催债,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,造成不良影响。校园不良网贷存在诸多风险:一是高利贷、诱导贷款、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“套路贷”陷阱;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,钻金融监管空子,诱导学生过度消费;三是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,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;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。

为教育和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拒绝不良网络借贷,根据《中国银监会、中央网信办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(银监发﹝2016﹞47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就“非法校园贷”风险防范,对同学们提出如下倡议:

一、在校生要以学业为重,积累知识,切记不可因铺张消费、创业资金周转等缘由陷入非法网贷的陷阱,严重影响学业的同时也加重家庭负担。

、不参与、不宣传“校园贷”违规违法活动;不鼓动、不胁迫他人在“校园贷”中借款;不张贴、不转发“校园贷”违规违法广告信息;不冒用、不顶替他人身份进行校园贷款。

、理性消费,拒绝攀比。一定要根据自己及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消费,避免跟风或攀比消费,导致开销负担过重。

希望大家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学习金融法律知识,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,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,自觉抵制“非法校园贷”。同时,希望通过你们的宣传,带动你们的同学、朋友、家长,远离“非法校园贷”,共创美好生活。

最后,再次祝愿同学们 朋友们身体健康、学业有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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